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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人不容许结婚生子

2008-10-07怀孕注意 来源:全民健康网

  2、**双方都曾患过精神分裂症或燥狂抑郁性精神病的人不能成为配偶。

  这是因为当夫妇一方或双方患精神分裂症时,其子女患同病的风险率极高。一般群体中精神分裂症风险率不到1%,父母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则子女发病率高达40%至68%。父母一方是精神分裂症的,其子女发病率为15%。由此可见,精神分裂症与子孙后代的精神素质密切关联。提倡优生,必须杜绝精神分裂症患者之间互相婚配。

  3、双方家系中三代内患有相同的隐性遗传病者。

  隐性遗传病的种类很多,比如白化病(俗称阴天乐)全色盲、青光眼、着色性干皮病、镰状细胞贫血症等等。这类遗传病遗传有几个规律:一是患者在家族中出现经常散发的,在世代之间没有连续性;二是患者的双亲一般外表是正常的不发病,但他们是这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三是发病者与性别没有关系;四是近亲婚配生育的子女,发病率明显提高。

  4. 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患者之间不宜结婚。

  当一对夫妇都是致病基因的携带者时,生育的子女有1/4要发病,从优生学的角度,这样的人之间不宜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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