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难度
在北京市公安局2006年破获的案件中,由被抓获的一级庄家魏某仅仅在当年的1-2月吸纳的赌金就接近2亿元,而其手下发展了6个二级庄家,10个三级庄家,还有十几名会员,而魏某可以从中获得20%的坐庄费。
而其他各级庄家和会员则抽取1%-10%的费用,显然最终参与赌博的财徒都会输钱,而魏某和其他庄家则获得稳定的收益,在这起案件中魏某每天都有10多万元的纯收益。
这条黑色的产业链中显然有着丰厚的利益,也吸引了众多赌徒的参与,然而在2005-2007年连续破获大案的情况下,这条产业链似乎并没有放慢扩张的步伐。
记者了解到,属于境外赌博集团的网站纷纷给出诱人“优惠”。一家赌博网站称,只要赌客一存款,就可得到1500元的真钱筹码;而只要登录其网上赌场,也可以立刻得到1000元人民币的免费筹码。
曾登录该游戏的广州一市民说,他领了免费筹码进入网上赌场后,几场游戏下来,本金加上免费筹码就被洗劫一空。而网站为了防止赌客利用“优惠”赢利,表示必须下注到购买筹码数量的十倍及以上才可提款,“钱只要一进去,凶多吉少”。
据介绍,网络赌球的特点就是它非常隐蔽,不好监控,因为我国境内对赌博的打击非常严格,所以很多赌博公司把赌博网站设在境外,赌徒们登录的赌博网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加赌球。
要想下注,就得从大大小小的各级庄家那里拿到赌球的帐号和密码,然后登录网站投注,事后再和庄家按照输赢结清赌资,就这样,一级级庄家和赌徒之间,形成了紧密相连的金字塔关系。
显然要打击网络赌博的关键还在于对代理人的打击,任鹏告诉记者,“网络赌博的打击以往往往集中在封查境外网站的IP地址,但是由于对方经常改变网站IP,所以这项打击效果不好,这中间代理人的角色就至关重要,2005-2006年北京市破获的两起案件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近年来国内针对这类案件的判罚中,聚敛赌资超过86亿元的云南谭氏兄弟案件的主犯也只被判了8年徒刑。
任鹏表示,量刑过轻也是网络赌博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此外腾讯、联众的一些有网络赌博嫌疑的游戏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网络赌博,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网络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法律条文,这也为执法制造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