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精神症状已经消除,原则是使用最小的有效维持剂量来预防疾病复发,以保持在最佳状态。
急性发病如治疗及时,精神症状完全缓解,无情绪波动者,服用维持剂量的药物边疆1~2年;对于病情反复波动,发作2次者,建议维持用药3~5年;久治不愈或发作3次以上者,宜长期药,比较好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一提到电疗,大家的脑海就会浮现出影片中精神病患者被捆到电 椅上,医生用电电击他们的恐怖场景。也难怪,电疗曾一度被视为一 种野蛮的疗法,原因就在于其会诱发抽搐大发作,并且有时是在违背 患者意愿的情况下采用的[[编辑推荐:精神分裂症 电疗已不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