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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要求不得禁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

2005-09-10法规动态 来源:全民健康网

  新华网京8月23日电 (记者王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采取直接或各种间接手段禁止经动物防疫监管部门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或实行歧视性销售**。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市场监管渠道广泛宣传科学防控猪链球菌病的知识,认真引导群众和经营者对经检疫合格的猪肉进行正常消费和销售;凡在市场上进行疫病误导宣传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通知说,今年6月下旬,四川省资阳市等地发生猪链球菌病疫情。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和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有效切断了猪链球菌病通过市场传播的途径,工作成效明显。但由于目前正值炎热高温季节,是猪链球菌病感染高发期,仍存在新的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市场繁荣,促进农民增收。

  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认真贯彻《紧急通知》提出的市场防控猪链球菌病疫情五项工作措施,细化和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彻底切断猪链球菌病疫情通过市场传播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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