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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异地就医将出院即报 转院起付线不重复扣

2008-11-21行业动态 来源:全民健康网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参合农民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要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均能实现出院即报。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参合农民不用再到县级合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

  为规范参合农民域外就医,今年市卫生局对新农合域外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规范。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确定了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纳入了新农合服务体系。参合农民患病后均能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已确定13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0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在进行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与县(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联网试点工作,明年元旦起可以正式联网运行。

  此外,明年我市新农合参合农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扣除。参合农民患传染病转往具备法定传染病诊治资质的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因外出打工在“石家庄市农民工定点医院(市二院)”住院的,依照相关规定,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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