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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知识大观
(一)你有同性恋倾向吗?凡是谈到人类的性动机或性驱力...
(一)你有同性恋倾向吗?
凡是谈到人类的性动机或性驱力时,总是把对象定义为异性,同性恋的情形则不同。同性恋者性动机的对象,不是异性,而是同性;是同性别者之间,彼此感到性的吸引,甚至发生性的行为。
在人类的性史上,同性恋一事古已有之。自从基督文化兴起后,同性恋行为被列为禁忌,认为同性相恋,违反上帝的旨意,同性恋者一旦被发现,即遭受严重惩罚。上世纪以来,即使对同性恋的禁忌稍宽,但到60年代末期为止,在精神医学上,一直将同性恋当做性变态来处理。70年代开始后,一方面由于同性恋者对人权的争取,另方面经心理学家的研究,一般人对同性恋的偏见,总算有了改变。因此,美国精神医学会在1980年出版的心理异常诊断统计手册内,已将同性恋从心理疾病的名单中删除。
不过,在我国,同性恋基本上还是个很忌讳的现象。
无论如何,同性恋是**两性关系的一种反常现象。此种现象在过去禁忌时代隐而不见。现在两性关系趋于开放,又加上艾滋病的发现,此种现象较以前引人关注。在一般人口中,究竟有多少同性恋?据国外的调查,真正同性恋者,男性中约有4%,女性中约有2%。我国未见完整调查,但估计比例差不多。从理论上说,同性恋行为或同性恋倾向,在进入青春期后,也就是中学阶段,应该已经显示出来了,只是一般都被掩盖起来了。
如果你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该怎么办呢?自怨自艾是无济于事的。目前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调整:
1.自尊自重,广交朋友。
既不要因为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而自责,也不要让这种“恋情”任意滋生泛滥。如果不顾一切地恋上某一同性,甚至与同性建立“恋爱”关系,确是一件很麻烦而危险的事,是你目前的成熟水平所难以承受的。明智的做法,应该是广交朋友,既有同性的,也有异性的。这不仅有助于冲淡你内心的矛盾,而且客观上也有助于维护自尊,不至于过早过重地受到心灵伤害。
2.查清原因,寻求对策。
同性恋的形成,可能有先天的因素,也可能是后天环境造成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你在心理医生的帮助下,弄清自己之所以产生同性恋倾向的原因,并制订出相应的矫治措施。要指出的是,大多数同性恋的矫治将是比较长期的,必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并付出持续不断的努力。
(二)中国历史中的男性同性恋
同性恋的现象,在中国的远古即已存在,可以说和中国历史同样悠久。杰出的中国清朝学者、《四库全书》的主编纪盷(1724~1805年)在他的名著《阅微草堂笔记》中,根据文献资料记载:"娈童始于黄帝"。娈童,就是供成年男性同性恋者作为性行为对象的少年男子;黄帝,则是传说中的中华民族的始祖。这就把中国同性恋的存在列入中国历史开端的时代了。
在成书于公元前90年的《史记》中,司马迁(公元前145~前86年)写道:"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无虚言。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昔以色幸者多矣。"(第125卷佞幸列传第65。中国古籍版本很多无统一页码,不少古籍成书年代、出版年代也不确知,所以不便按照通常的格式作文献注。本文引用古籍甚多,仅在文内作必要介绍,引文出处仅指出卷数或章回数。列于文尾的参考书目仅收现代著作,谨此说明)。司马迁这段话,说明早在汉朝以前,即公元前206年以前(《史记》记载了汉高祖的同性恋,所以"昔"字当指汉朝以前),因美貌而和皇帝有同性性关系而得官职的人,就很多了。
这是在正史中,明确指出男性同性恋存在很久远的例证。
除《史记》之外,在《晏子春秋》、《韩非子》、《战国策》、《汉书》、《晋书》、《宋书》、《南史》、《北史》、《陈书》等古籍中,也都有男性同性恋的记载。
(三)调查显示中国男性同性恋者的艾滋病知识极其匮乏
据中国卫生部门首次对男性同性恋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这部分人群中有80.6%的人认为自己没有感染上艾滋病的危险性或感染上艾滋病的危险性很低。专家认为,这说明该人群防治艾滋病的意识不强,防艾知识极其匮乏。
这次调查是由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共同承担了关于"男性同性恋者人数估计与HIV流行形势分析"的科研课题。从2002年启动至今。
该项目的负责人之一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研究员吴玉华认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绝大多数男性同性恋者也同时是双性恋,而他们实际上又大都同女性组成婚姻家庭。数据显示,这部分人群中12.6%的人为已婚,有17.4%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是双性恋,男同性恋人群将作为桥梁人群将艾滋病传播给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因此其传播的隐蔽性和危险性也就越大。为加剧了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危险。
由于男性同性恋为艾滋病三大高危人群之一,因此艾滋病知识普及有尤为重要。然而调查显示,这个人群对防艾知识大部分从电视、收音机、报纸、杂志中获得,而从医务人员中获得仅占16.6%。专家认为,由此可以看出,医务人员宣传艾滋病的力度远远不够。
因此,有关专家认为,有关部门应正视和承认同性恋人群的客观存在,加大向这一人群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力度,最大限度推广安全套的使用。
(四)男性同性恋者常见的性病有哪些特点
男同性恋者常见的性病与男同性恋的性活动方式有密切关系。如淋病和衣原体感染在男同性恋中除表现为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外,还常见淋菌性咽炎、淋菌性直肠炎、衣原体直肠炎。尖锐湿疣除发生在生殖器部位外,还多发于肛周和直肠内。梅毒的硬下疳除发生在生殖器部位外,还可见于肛门、唇、手、口腔粘膜等部位。另外,肛交还可传播许多肠道传染病。如:肠梨形鞭毛虫病、类圆线虫病、隐孢子虫病、甲型肝炎、乙型肝炎等。根据男同性恋者常见性病的特点,医务人员在为男同性恋者体检时应特别注意一些特殊部位、特殊病种的检查。
(五)为什么男性同性恋更容易得爱滋病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虽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皮肤粘膜破损或炎症溃疡的渗出液里都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乳汁也含病毒,有传染性。唾液、泪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发现病毒,但含病毒很少,传染性不大。
通过两性行为传播是艾滋病病毒的主要传染途径:不论同性恋还是两性之间的肛交、口交有着更大的传染危险。
同性间的性接触传染
男性成人艾滋病病人中,同性恋者比例较大,尤其是在美国、欧洲一些国家和地区,随着同性恋的蔓延,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的人数不断增加,此种性行为已成为传播艾滋病的最主要方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男子,其精液子中存在着大量艾滋病病毒,浓度可达107-8/ml精液。另外,男性肛门直肠和女性阴道的解剖组织结构不同,阴道为复层鳞状上皮,而直肠粘膜是柱状上皮,其抵抗力较女性阴道脆弱,再有弹性也低于阴道。因此,他们在进行肛交过程中,极易使薄而脆弱的肛门直肠粘膜表面损伤,形成创面。射精时精液中的艾滋病病毒通过直肠细微创面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使机体感染艾滋病。另外,组织相溶性抗原不等细胞经破损直肠粘膜过入,受体可发生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或宿主抗移植物反应。此二者都可以导致严重的免疫抑制。男性同性恋者并非单一性伙伴,他们往往与许多性伙件有着频繁的性接触,因此,既有性主动者通过精液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被动者的,也有因被动者体内有其他人的带有艾滋病病毒的精液,而把病毒传染给性主动者的。这就更加大了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机会。
(六)有关同性恋的十大误区
谬误1:同性恋男子性骚扰儿童。
事实:这种观点已反复被科学研究证明是错误的。基于一系列的研究,性侵犯领域内的专家们得出结论:骚扰儿童在异性恋男子和同性恋男子中发生的频率是相同的。绝大多数骚扰儿童的是异性恋者,通常是受害儿童认识的异性恋者。
谬误2:你可以通过衣着和举止判断出同性恋。
事实:有些人认为所有同性恋男子女性化,所有同性恋女子男人化。虽然有一些同性恋者符合这些情况,但他(她)们并不能代表所有的同性恋者,就象万宝路广告中的男人和斯佳丽式的女子并不能代表所有异性恋者一样。一般同性恋者外表和举止与其他人并无不同。大多数人是从来看不出一个同性恋者的性倾向的。
谬误3:我从来没遇见过同性恋者。
事实:大多数人都会认识一些同性恋者,只不过没有意识到罢了,因为这些同性恋者很好地隐藏着自己的性倾向。由于强烈的社会偏见和敌视,许多同性恋和双性恋者很难公开他(她)们的性倾向。如上面所说,大多数同性恋者外表和举止与他人无异。他(她)们存在于生活的各行各业,各个种族,各种经济地位,各个政治派别。所以异性恋者们可以认为,他们可能有同性恋邻居,朋友,亲戚,教友──即使这些人隐藏着,担心被他人发现是同性恋。
谬误4:双性恋意味着一个人有多个伴侣。
事实:双性恋者对同性和异性都可产生爱和性的感觉。这并不意味他(她)们有多个伴侣,就象异性恋者可能被多个异性吸引,但同样并不意味着有多个伴侣。
谬误5: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疾病。
事实:同性恋虽然曾经被划入精神疾病的一类,但美国精神病协会和美国心理协会已经不再把同性恋列为精神病。很多研究表明,同性恋与心理混乱并无关系,不属于任何意义上的"精神疾病"。
谬误6:基督徒一致反对同性恋者和同性恋。
事实:不同的基督教派和不同的个人,对同性恋者有不同的态度。一些宗教组织把《圣经》中的某些章节解释为对同性恋的戒令,而另外一些组织则把这些章节置于的历史背景中来解释,指出《圣经》中其它的一些早已不被基督教徒按字面解释的章节,如那些维护奴隶制的章节,饮食律,贞节法。而且,如同犹太教和其他一些宗教组织一样,许多基督教组织已经发表声明反对对同性恋的歧视和偏见。很多基督教派欢迎并肯定基督徒同性恋者,把他们视为基督大家庭的一员,有其特殊的贡献。
谬误7:同性恋者有很多的性伴侣,他们不建立长久的关系。
事实:的确,一些同性恋和双性恋者有许多性伴侣。但有研究表明,大多数同性恋者珍视和渴望长久的关系,也有很大比例的同性恋者建立了稳定亲密的关系。在对老年同性恋者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以上的伴侣并不少见。同时,和一些异性恋者一样,许多同性恋者,在一段时期里,或者终生选择独身。但是同性恋伴侣却面临着很多特别的困难。我们社会支持异性恋,但并不支持同性恋伴侣,他们没有社会、法律、经济、宗教的支持,甚至常常得不到家庭的支持。即使受社会和法律的维护,异性恋婚姻依然有较高的离婚率,在这样一个文化背景下,仍然有如此多的同性恋者生活在一起,人们不能不为之所叹。
谬误8:同性恋者要求特殊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事实:基本的人权不是特殊的权利。按能力获得并保有工作不是特殊的权利;在餐厅里就餐不是特殊的权利;有室可居不是特殊的权利;不论你是谁,不论你爱谁,在街头都不应受到袭击,这也不是特殊的权利。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争取的是所有人都应受到保障的权利。近年来,伴随着“阻止同性恋者得到特殊权利”的误导,在一些州和城市,提出了投票动议。实际上,这些动议所做的,干涉了旨在消除各种歧视(如在工作、居住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法努力。
谬误9:同性恋者做不好父母。
事实:一些人认为,同性恋者的孩子更容易成为同性恋者。还有一些人担心这些孩子的成长缺乏正确的伦理价值观念。对于第一种看法,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由同性恋抚养的孩子更易于成为同性恋者。大多数同性恋者是由异性恋的父母抚育长大的。越来越多的证据表 明,人的性倾向在生命早期就由于某些生理因素而固定下来。对于第二种担心,性倾向并不使人缺乏伦理。事实上,做为来自社会敌视和歧视的受害者,同性恋伴侣常常更加致力于教育他们的孩子拥有善良和博爱的价值观念。前美国精神病协会主席贾德?马莫博士曾说:“在作为双亲的角色上,没有迹象表明异性恋比同性恋更加关怀、稳定和相互支持。”许多同性恋伴侣承诺长期的关系,他(她)们过着与有婚姻关系的异性恋者一样的家庭生活。很多同性恋伴侣共同抚养孩子。并且,很多同性恋者得到了他们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接受和欢迎。许多同性恋者表示,向家庭成员表明自己真实的性倾向给他们带来了新的支持,他们与家庭成员的关系也更紧密。
谬误10:同性恋者试图进入我们的学校,引诱我们的孩子去过他们的生活方式。
事实:把“同性恋”问题带入学校的想法是曾经有过,但绝对没有要改变任何人的意图。没有证据表明一个人的性倾向可以被“引诱”成同性恋,即使有人有意这样做。把同性恋问题引入学校,目的是教育青少年不要欺辱他们的同性恋同学,这些同性恋同学常常是被骚扰和受身体侵害的目标。公开讨论同性恋问题对那些同性恋学生也是很关键的。由于感到孤独、恐惧和迷茫,这些年轻的学生比他们的异性恋同学更容易产生自杀的念头。最近有研究表明,30%的同性恋学生在15岁的年龄阶段有过自杀的念头,希望这一发现能让某些人更加清醒。
(一)你有同性恋倾向吗?凡是谈到人类的性动机或性驱力...